红军靠近外蒙的根本方针等问题〔1〕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一日)

  洛甫:

  二十号及二十五号信均到。

  甲、关于红军靠近外蒙的根本方针,我是完全同意的。因为这个方针是使中国革命战争,尤其不久就要到来的反日民族战争,取得更加有力量与更加迅速发展的正确方针。我不同意的是时间与经路问题。第一,红军目前必须增加一万人,在四个月内,我们必须依据陕北苏区,用空前努力达此目的。第二,最好是走山西与绥远〔2〕的道路,这是用战争用发展用不使陕北苏区同我们脱离的方针与外蒙靠近。为完成上述两种任务,我想有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够了。所以我们应在明年夏天或秋天与外蒙靠近,目前应立即开始组织蒙民游击队。

  乙、反蒋抗日统一战线的策略内容及具体的口号与纲领完全同意,宣言〔3〕请立发。

  丙、对富农策略的转变基本同意,但决议〔4〕上应指出,当斗争发展、贫农中农要求平分富农土地时,党应赞助这一要求。富农可与贫农中农分得同等土地,过去分坏田的原则是不对的;但富农土地完全不动的原则,在苏区尤其在南方苏区也是不对的。在土地问题上,对富农策略同对中农应该有一点区别。农村中的党应善于领导与监督富农,严防为富农所领导。要指出当斗争深入时富农必然转入地主阵线,这是中国半封建富农阶层的特点。对有劳动力又破产了的小地主阶层,在群众同意下应按富农待遇。

  丁、这里已经实行对俘虏官一律不杀、优待释放的政策。我给董英斌的信〔5〕已普遍发表,现正进行广泛瓦解白军的工作。

  戊、我或于数日后回后方一行。

  泽 东

  一号二十四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给洛甫(张闻天)的信。

  〔2〕 绥远,旧省名,辖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一九五四年撤销。

  〔3〕 指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抗日救国宣言。

  〔4〕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六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

  〔5〕 指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毛泽东给国民党军西北“剿匪”总司令部第二路第七纵队(第五十七军)司令董英斌的信。信中申明:(一)东北军不打红军,红军亦不打东北军;(二)凡愿抗日反蒋者,不论过去打过红军与否,红军愿与订立条约一同打日本打蒋介石;(三)红军优待东北军官兵,不但一律不杀,且分别任职或资遣回队,负伤官兵均照红军伤员一体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