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徐程并告林聂:
行动方针训令:
甲、十五军团有在晋西北创造苏区根据地,并配合在神府〔2〕行动之二十八军,控制黄河一段,打通与陕北联系的任务。
乙、行动区域,是以苛岚、岚县为中心之各县,包括交城、静乐、宁武、五寨、河曲、保德、兴县、临县、方山各县苏区之创造,则着重苛岚、岚县、兴县、临县。
丙、在此区域内,消灭地主武装,消灭北上小于自己之敌军部队,尽最大可能,用一切努力夺取一二个县城于我手中。
丁、广泛的扩大宣传,分发财物,发动广大群众,直至普遍建立游击队,建立政权,分配土地。
戊、猛烈扩大红军,争取在一个月扩大一千五百人。
己、行动与工作时间不限制。
庚、万一电报不通,仍在指定地域活动,我们当令宋时轮〔3〕率七分队找你们,但目前时期宋时轮及其部队仍在水头为中心之地区,吸引敌人,进行工作。
彭 毛
三月二十二日十四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和红军第一方面军司令员彭德怀给第一方面军第十五军团军团长徐海东、政治委员程子华并告第一军团军团长林彪、政治委员聂荣臻的电报。
〔2〕 神府,指陕西神木和府谷。
〔3〕 宋时轮,当时任红军第一方面军第十五军团司令部作战科长。此时奉第红一方面军首长命令,率第七十五师第二二四团一个营和第八十一师一个营,在水头、关上等地,钳制晋绥军主力对红军的第二次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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