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军集中后的工作



  (一九三七年一月七日)

  周博,彭任〔1〕:

  甲、野战军十号全部在耀县、三原、咸阳集中后,应于十二日以前(愈快愈好)完成下列工作:

  (一)款项、弹药、被服、交通、通讯器材、军用地图及书报等交与应补充之各兵团,款项须发足两个月三十万元(对外说一个月)。

  (二)召开团以上干部会,解释政治任务,鼓动作战。

  (三)解释对友军〔2〕关系。

  (四)解释地方工作方针,严整群众纪律。

  (五)努力扩红。

  以上五项请彭任办理,并须深入战斗员。干部会议如可能时,拟请周博或罗瑞卿〔3〕分往三原、咸阳参加。

  乙、准备以主力(拟一、四方面军)出商洛〔4〕,控制陕豫鄂边境,留一部于渭北(拟二、四方面军),战略上突破敌人包围形势,使平汉〔5〕陇海两路暴露于我面前,迫蒋〔6〕就范。此项周办理。如何望复。

  毛泽东

  七日二十二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 周博,指周恩来、博古(秦邦宪),当时是中共中央派往西安的代表。彭任,指彭德怀、任弼时,当时分别任红军前敌总指挥和政治委员。

  〔2〕 友军,指国民党军东北军和第十七路军。

  〔3〕 罗瑞卿,当时是中共中央派往西安协助中共代表工作的成员。

  〔4〕 商洛,指陕西商州和洛南。

  〔5〕 平汉路,指北平(今北京)至汉口的铁路,即今京广线一段。

  〔6〕 蒋,指蒋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