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六年四月十六日)
李黄并告林:
删电〔2〕悉。占领法库,对援助四平、长春方面之作战有很大重要性。望组织一精干有力部队(例如一千人左右)携带充分爆炸器材,由法库南下破袭北宁路〔3〕,并向沈阳以北游击,发展群众工作。
军 委
卯铣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政治委员李富春和司令员黄克诚并告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林彪的电报。
〔2〕 指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五日李富春、黄克诚关于我军于四月十四日收复法库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3〕 北宁路,指北平(今北京)经天津至沈阳的铁路,即今京哈线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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