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军区部队应争取合法转移〔1〕



  (一九四六年四月三十日)

  郑李王:

  (一)只要顽军不破裂,应依原计争取合法转移为上策。(二)假如顽军破裂向你们大举进攻而迫使你们非突围不可时,你们准备向何方向前进,向西还是向东,二者利害及前途如何,望预先秘密计划并电告。(三)五月上半月必须将二万人复员完毕。(四)王震不要来延〔2〕。

  中 央

  卯三十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调集重兵加紧包围和蚕食以豫鄂交界的宣化店为中心的中原解放区,企图首先消灭中原军区部队,打通向华东、华北、东北进军的通道。为此,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这份给中共中央中原局代理书记兼中原军区政治委员郑位三、司令员李先念和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王震的电报。

  〔2〕 延,指陕西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