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在东北采取运动战与游击战方针〔1〕



  (一九四六年六月三日)

  东北局,林,并告李黄〔2〕:

  同意你们作放弃哈尔滨之准备,采取运动战与游击战方针,实行中央去年十二月对东北工作指示〔3〕,作长期打算,为在中小城市及广大乡村建立根据地而斗争。对于分散与孤立之敌据点,应在可能条件下攻取之。目前军队应争取休整,恢复疲劳,提高士气。

  中 央

  巳江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国民党军侵占四平后,又先后占领公主岭、长春、吉林等城镇,企图北犯哈尔滨。为争取主动,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林彪和西满军区司令员黄克诚于一九四六年五月底和六月初分别向中共中央提议主动放弃哈尔滨,以便休整主力,诱敌彻底分散兵力,各个击破之。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中共中央东北局和林彪的回电。六月五日毛泽东又为中共中央起草一份给林彪、彭真和罗荣桓等的电报,改变了以上部署,提出:“(一)望保持松花江以北地区于我手中,尤其保持哈市。(二)望保持鞍山、营口于我手中。”

  〔2〕 李黄,指李富春和黄克诚。李富春,当时任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政治委员。

  〔3〕 即《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见本卷第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