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和平准备再战〔1〕



  (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三日)

  饶,林彭,周,叶:

  (一)我党方针是竭力争取和平,争取于十五天内保持平静,争取延长停战时间,变暂时停战为长期停战。(二)同时我东北全军应积极准备再战,并应准备长期战争。(三)望根据以上基本方针进行工作。

  中 央

  巳元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第二十七小组(沈阳)中共方面负责人饶漱石,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林彪、第一政治委员彭真,周恩来和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方面委员叶剑英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