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二日)
陈粟谭,并告刘邓〔2〕:
十日二十一时电悉,布置甚好。望令陈唐、叶陶〔3〕利用目前绝好时机,以十天至十五天时间,放手歼灭七十二师残部,二十师、八十四师(吴化文〔4〕)全部,耿继勋部〔5〕,完全占领运河以东、泰安以南、临城〔6〕以北全区,同时以一部扫清泰安以西各县。如你们能完成上述任务,则必可保证粉碎鲁中敌军之进攻,否则仍将发生困难。你们正面则以全力寻求机会歼灭黄百韬部〔7〕。
军 委
十二日十三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副司令员粟裕和副政治委员谭震林的电报。
〔2〕 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 陈唐,指陈士榘、唐亮,当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正指挥三个纵队在鲁西泰安、兖州之间地区作战。叶陶,指叶飞、陶勇,当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和第四纵队司令员,正指挥两个纵队在鲁南滕县地区作战。
〔4〕 吴化文,当时任国民党军整编第八十四师师长。
〔5〕 耿继勋部,指国民党军江苏第九专区保安旅,旅长耿继勋。
〔6〕 临城,即今山东枣庄市薛城。
〔7〕 黄百韬部,指国民党军整编第二十五师,师长黄百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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