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婚制问题(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我昨日对于兼公〔1〕先生《改革婚制的牺牲者》一段话,和他补上了一段,替男女青年作一个正当主张。我今日所要说的,就是既然提出了“改革婚制”,就应该进行讨究“婚制如何改革”。我甚希望一般青年男女诸君,对于这个问题,有所解决。如有以解决的论文投向本报,本报当然是极其欢迎。
根据1919年11月19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兼公,即龙彝,见本书第415页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