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军作战的原则〔1〕



  (一九三七年八月一日)

  周博林:

  关于红军作战,依当前敌我情况,我们认为须坚持下列两原则:

  甲、在整个战略方针下执行独立自主的分散作战的游击战争,而不是阵地战,也不是集中作战,因此不能在战役战术上受束缚。只有如此才能发挥红军特长,给日寇以相当打击。

  乙、依上述原则,在开始阶段,红军以出三分之一的兵力为适宜,兵力过大,不能发挥游击战,而易受敌人的集中打击。其余兵力依战争发展,逐渐使用之。

  以上原则请与各同志〔2〕商定,并准备携告国民党。

  洛 毛

  东酉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和洛甫(张闻天)给同国民党谈判的中共代表周恩来、博古(秦邦宪)、林伯渠的电报。

  〔2〕 指当时在陕西泾阳县云阳的朱德、彭德怀等红军总部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