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东军事工作的意见〔1〕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六日)

  徐朱,黎江并告陈罗,黄,朱彭,杨,左,傅陆〔2〕:

  关于山东工作,除中央电示外,特提供下列意见:

  (1)山东工作在同志们艰苦创造中,已获得巨大的成绩,没有八路军和没有足够数量的具有军队经验的干部帮助条件下,地方党已经单独创造出较有战斗力走向正规化的军队,它将成为坚持山东抗战的主力军。

  (2)努力扩大山东纵队,努力整训工作,以求迅速地正规化。用军队掩护、协同地方党,广泛地组织地方武装,以便钳制敌人。逐步补充主力,使主力从地域性上解放出来,以便应付较大战斗。

  (3)建立正规的供给制度。临时食之于民的办法不能持久,而且影响部队的作战及正规化。胶东银行〔3〕可发纸币,兑成其他的纸币供给鲁南及其他地区之用。在取得政权后发行流通券及收粮、收税,以便有解决军队给养的长远计划。

  (4)健全政治机关的工作,加强其与各支队的联系,明确军队的组织原则(八路军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的又是中国人民的武装,不是统一战线的武装),一切最重要的干部,应当由党员充当。纠正军队中不正当的民主作风及地方党工作作风。

  (5)提高党支部及党员作用。支部不但是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的学校,而尤其应当成为连队的坚强堡垒。每个党员不仅是模范战士,而同时是非党群众的领导者。

  (6)山东纵队中知识分子的干部很多,应当好好地教育这些干部,纠正其弱点,坚定其革命立场。我们提议山东纵队应当以一批知识分子干部拨给一一五师,而一一五师则拨一批有军事经验的干部给山东纵队,这对双方工作都有很大益处。

  (7)与一一五师靠近的部队,可与一一五师建立联系,组织干部参观团,吸收主力部队的经验。一一五师对于拨二千五百人给山东纵队,应当郑重其事地组织。对所拨干部与战士,应当给以很好的教育与解说工作。

  (8)对于已编入八路军的过去佛教会的武装之工作,应加以研究。一般地说,应当同化它,把宗教的武装变成进步的武装,建立这些武装中的党的组织,但应慎重和有步骤,以免引起反叛。

  毛 王 滕 谭

  十二月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军委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军委参谋长滕代远、总政治部副主任谭政给八路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徐向前、政治委员朱瑞和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委员黎玉、政治部主任江华的电报。

  〔2〕 陈罗,指陈光、罗荣桓,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代师长和政治委员。黄,指黄克诚,当时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第三四四旅政治委员。朱彭,指朱德、彭德怀。杨,指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左,指左权,当时任八路军副参谋长。傅陆,指傅钟、陆定一,当时分别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主任和副主任。

  〔3〕 胶东银行,指北海银行胶东分行。北海银行是抗日根据地银行之一,一九三八年八月成立,总行设山东掖县。一九四○年春总行迁至山东临沂,在渤海、胶东设分行。发行纸币为北海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