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伪军的政策及对伪官兵的处理意见〔1〕



  (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七日)

  陈刘:

  关于鱼电〔2〕对伪军的政策及对伪官兵之处理,有以下意见:

  一、对待伪军应采德威兼施办法。不打不能迫使其就范建立我军的威权,但专打则势必结成生死冤仇。不打与专打两个极端政策对我们都是不利的。

  二、伪军中两面派分子事实上是存在的,也是必然会有的。我们应当承认两面派的地位,控制他使他不完全倒在敌人方面来反对我。这是很必要的认识。

  三、对伪军俘虏不分官兵与社会出身,原则上一概不杀。对我成见深放了又来打我的分子也可以不杀,即再捉再放的办法比杀的办法要好,效果要大。释放俘虏一律不要取保,也不要他们发誓说以后不当伪军,但可要他们发誓以后不真正帮助日本人来反对新四军。即使他们违背誓言助日本打我,则我们应耐烦地采取七擒孟获〔3〕政策。

  四、对李长江〔4〕部队的俘虏应多进行工作,并从中争取一批去瓦解分化李之内部。

  毛 王 谭 傅

  ざ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副主任谭政、傅钟给新四军代军长陈毅和刘少奇的电报。

  〔2〕 似指陈毅、刘少奇和新四军参谋长赖传珠一九四一年八月六日(或七日)给中共中央华中局副书记饶漱石、新四军第一师师长粟裕、政治委员刘炎并转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叶剑英的电报。电报提出处理新四军第一师新近俘获大批伪军李长江部官兵的各项原则。

  〔3〕 三国时,诸葛亮为巩固蜀汉后方,平定南中(今四川南部、云南贵州等地),曾七次生擒孟获,又七次释放,使孟获心悦诚服。事见《三国志·蜀·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

  〔4〕 李长江,曾任国民党军鲁苏战区苏鲁臀边区游击军第一路游击军指挥官,一九四一年二月十三日率其七个纵队投降日军,编为伪第一集团军。